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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盘江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郑淞

(发表于: 盘江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95:盘江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7

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盘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关于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年 4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在前述召开会议的通知中,列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重大会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依法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要求,现场会议如期于2017年5月25下午 14点 00 分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同时,公司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于2017年5月25日进行。具体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次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各股东均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年5月 19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及律师查验,出席本次现场大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964,571,647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655,051,861股的58.2804%,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3名,代表公司股份1,019,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8 名,代表公司股份 965,591,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342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股东大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审议事项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转增国有资本公积的议案;9.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0.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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