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盘江股份股吧 > 600395:盘江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395:盘江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

弓页井

(发表于: 盘江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95:盘江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9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39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公司参股子公司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因不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首黔公司一案的民事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等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4号和临2015-064号)。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民事判决书》[(2015)黔高民终字第152号],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上诉的判决情况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5)黔高民终字第152号],对此案的判决情况如下:(一)维持(2015)黔六中民初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二)撤销(2015)黔六中民初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三)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284.906833万元,并依照下列时间和金额向正业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下列各笔款项归还完毕为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1)自2014年2月4日起支付2,647.698722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2)自2015年9月21日起支付637.208111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四)驳回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上诉请求。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244,6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49,660元,由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9,728元,由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负担49,93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8,423元,由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交纳的一审诉讼费共计249,660元,由其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退还199,7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1,305元,由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6,609.25元,由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4,695.75元。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1,305元,由其向本院申请退还34,695.7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本次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将视本案最终执行结果而定,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如有执行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执行进展情况。三、备查文件目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黔高民终字第152号]。特此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2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