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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盘江股份关于拟参与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重组的公告

胡昆洽

(发表于: 盘江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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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06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36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重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焦化”)拖欠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公司贵州松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煤款事项,公司及松河煤业分别向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了诉讼,关于诉讼的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9号、临2015-024号、临2015-028号、临2015-067号及临2016-002号);本公司将积极按照《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重组框架协议》”)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集团”或“乙方”)《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框架协议〉的函》,盘江控股集团与贵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股权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华能焦化的所有债权转为持有华能焦化的股权,与贵阳市政府共同推进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股权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协议背景:为妥善解决华能焦化与公司及松河煤业之间的相关债务问题,贵阳市政府和盘江控股集团高度重视,并多次组织协调工作,达成了共同推进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债转股)的共识,并签订了《股权重组框架协议》。二、公司拟参与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将积极按照《股权重组框架协议》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各方工作。2、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给予全力支持。3、协调华能焦化在股权重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参与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并在相关事项上牵头开展工作;2、组织领导公司的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工作;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就华能焦化事宜形成的框架协议,用于初步明确双方合作的意愿。未来应依据本协议确立的原则及内容,各自履行责任和义务。2、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和事项,经双方确认已解决或解决可行;以及股权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重要前置事项基本解决可行时,则甲乙双方为此达成进一步共识,即可组织安排华能焦化股权重组实施,启动相关决策流程和签署正式协议。3、自本框架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再单独与其他方就本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或签署任何形式备忘录、协议等书面文件。4、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障碍或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时,则本协议终止,且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华能焦化拖欠公司及松河煤业煤款事项,公司及松河煤业分别向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了诉讼,关于诉讼的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9号、临2015-024号、临2015-028号、临2015-067号及临2016-002号。对于公司拟参与华能焦化股权重组事项,如后续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5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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