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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1:*ST海润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廉止社

(发表于: *ST海润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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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3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6-079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海润光伏”变更为“*ST海润”。二、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88,965,515.7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6,080,868.9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39,468,400.5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4月22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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