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海润股吧 > 600401:*ST海润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2/27) 返回上一页

600401:*ST海润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2/27)

何副纾

(发表于: *ST海润股吧   更新时间: )
600401:*ST海润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2/2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2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后认为:一、对《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关于提名王德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我们审阅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资格证书,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形;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其他情况。我们同意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对《关于聘任王德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聘任王德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王德明先生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三、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奉贤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票、信用证和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独立董事:徐小平 郑垚 金曹鑫2016年2月2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