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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8:安泰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柴包峙

(发表于: 安泰集团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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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后,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2、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焦化、钢铁及当地煤气供应市场的变化做出的调整,是双方正常业务所需,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二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焦化、钢铁及当地煤气供应市场的变化作出的调整,是双方正常业务所需;2、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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