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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5:信威集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咸展牧

(发表于: 信威集团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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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XinweiTechnologyGroupCo.,Ltd.(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二〇一六年九月发行人声明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重要提示1、2016年5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本次发行已取得国防科工局的批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尼星一号卫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空天通信公司(LST)。空天通信公司(LST)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重庆信威的全资子公司,设立于2014年3月11日,设立在卢森堡,注册资本为31,000欧元。空天通信公司(LST)的唯一股东重庆信威持有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5000201500005号),投资总额为7,500万美元。“尼星一号卫星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51,171万元,空天通信公司(LST)的投资额度应当相应增加251,171万元。“尼星一号卫星项目”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9月21日)。本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即16.3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协商确定。4、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12,276.6217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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