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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0:保变电气关于“11天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冀丁

(发表于: 保变电气股吧   更新时间: )
600550:保变电气关于“11天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23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43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天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根据《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1年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22083,债券简称:11天威债,发行规模:16亿元)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回售价格:100元/张。●回售代码:100941回售简称:天债回售。●回售申报期:2016年5月27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5月31日;回售申报期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7月11日。●风险提示:本次回售等同于“11天威债”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7月1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1天威债”,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1天威债”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期间利息。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2011年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债券简称:11天威债。3、债券代码:122083。4、债券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5、发行规模:人民币16亿元。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75%。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8、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9、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10、起息日:2011年7月11日。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11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7月11日。如遇法……[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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