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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迪马股份: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贝卉按

(发表于: 迪马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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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7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7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或“迪马股份”)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公司现就贵会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答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一、重点问题问题1申请人本次募投“新型军用特种车辆生产建设项目”及“外骨骼机器人产业化项目”都涉及军品生产。请申请人说明是否具备军品供应资格,因军品采购具有特殊性,请说明未来产品预计的销售情况及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依据。请提供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明细,并请说明是否存在非资本性支出。请保荐机构核查。回复:一、请申请人说明是否具备军品供应资格(一)本次募投项目由迪马工业及南方迪马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新型军用特种车辆生产建设项目”及“外骨骼机器人产业化项目”由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马工业”)及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迪马”)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为迪马股份向迪马工业以及南方迪马提供委托贷款。其中,迪马工业为迪马股份全资子公司,迪马股份通过迪马工业持有南方迪马70%股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军用特种车辆设备项目及外骨骼机器人项目,公司拟通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公司将与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对委托贷款事宜进行详细约定,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07,255万元(含107,255万元),资金用途为新型军用特种车辆设备项目及外骨骼机器人项目,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该笔委托贷款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该专户资金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迪马股份已与迪马工业、南方迪马签订《委托贷款意向协议》,迪马股份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委托借款的形式将其投入新型军用特种车辆设备项目和外骨骼机器人项目;委托借款金额不超过107,255万元(含107,255万元,具体由迪马股份根据非公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获得的募集资金金额及项目资金需求决定),其中,迪马股份向南方迪马委托贷款主要用于上述项目的设备购置等投资,向迪马工业委托贷款主要用于上述项目的建安工程等投资。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考虑迪马股份的融资成本,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计息。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迪马工业持有南方迪马70%股权,由发行人向迪马工业、南方迪马提供股东贷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南方迪马少数股东不参与投资情况下资金占用成本的合理补偿,已通过意向协议约定合理的委托贷款利率确定方式等事项,发行人在获得募集资金后,将签订正式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上述事宜已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且独立董事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迪马具备军品供应资格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迪马成立于2006年8月16日,截至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常年从事军品供应。南方迪马拥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南方迪马原持有的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于2017年5月3日到期,目前正在办理续期。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及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已批准南方迪马为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并报请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列入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名录;发行人预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的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迪马工业持有南方迪马70%股权,股权控制关系如……[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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