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迪马股份股吧 > 600565: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 返回上一页

600565: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

殳玄

(发表于: 迪马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565: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
600565: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期:2015-11-16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6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日起继续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4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6号)、《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8号)、《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9号)、《继续停牌提示性公告》(临2015-071号)、《关于股票延期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72号)。一、停牌事项进展情况本公司与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就无人机商用、民用项目的合作事宜进行讨论,现双方初步达成技术合作和产品定向研发意向,拟充分运用双方自身技术、研发、生产能力等优势,就电力、地质、警用、农用等无人机技术、产品及领域运用进行研发合作。截止公告日,双方暂未签署合作协议。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管理层对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可行性探讨和确认,公司拟定股权激励方案:拟采用股票期权为激励工具,向目前在任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专用车业务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对公司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公司授予股份。鉴于2015年公司发展现状,为助推主营业务,公司成功搭建医疗服务领域;外骨骼技术的个人作业平台、人机耦合技术及助力型外骨骼、康复医疗外骨骼等高科技新兴领域。为推动上述极具成长性及盈利性业务的发展,公司重点配置专项工作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全过程推进,上述项目均有可能较快的实现实质性进展及重要突破。因公司首次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为保证激励对象范围的完整、激励数量的公平公正,真正将公司利益与骨干员工激励相结合,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提升全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坚定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信心,经商议,公司最终决定将股权激励方案延迟推出。二、后续计划本公司与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合作事宜,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对公司价值判断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更好激发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将待合适时机再行推出更合理、更完善、更具激励性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建立、健全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三、复牌情况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停牌及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延迟推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公司真挚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6日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