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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3:海油工程: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怀壮佃

(发表于: 海油工程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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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2

债券代码:122001 债券简称:07海工债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8日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11月9日2007 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11月9日支付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8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债券简称:07海工债3、债券代码:1220014、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5、债券期限:10年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77%,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9、付息日:每年的11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7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债券代码:122001 债券简称:07海工债市交易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2007 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07海工债”的票面利率为5.77%。每手 “07海工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57.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6.16元;扣税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1.93元)。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1、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8日;2、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11月9日。四、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7海工债”持有人。五、付息方法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债券代码:122001 债券简称:07海工债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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