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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4:长电科技关于收到重大资产重组之过渡期损益补偿的公告

咸展牧

(发表于: 长电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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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1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7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大资产重组之过渡期损益补偿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于 2017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号)文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6月2日,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科”或“标的公司”)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朋”或“标的公司”)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19.61%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已经办理完毕。2017年6月16日长电科技办理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2017年6月1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长电科技向交易对方产业基金作为支付对价发行的129,791,394股、向交易对方芯电半导体作为支付对价发行的43,285,527股,及募集配套资金向认购对象芯电半导体发行的150,852,27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完成登记。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交割过渡期间安排(一)根据公司与产业基金签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盈利归长电科技所有;标的公司的亏损由产业基金按比例承担,并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亏损额为准,长电新科亏损额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额为准。2、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届时为其提供年审服务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长电新科、长电新朋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3、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产业基金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的 1.52%,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科亏损额的 29.41%。同时,双方确认,产业基金按上述方式确定的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693万元。”(二)根据公司与芯电半导体签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指长电新科)的亏损由芯电半导体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 19.61%,标的公司亏损额以标的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额为准。2、双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分别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3、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芯电半导体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标的公司亏损额的19.61%。”上述交易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时间为2017年6月2日,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过渡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对于本次购入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表专项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61254029_B02号)……[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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