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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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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16〕0065号当事人: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云赛智联,A股证券代码:600602;  翁峻青,时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杏兴,时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一、多次未按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决定将公司A股证券简称由“仪电电子”变更为‘云赛智联’,B股证券简称由“仪电B股”变更为“云赛B股’”。但公司未按照本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六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的要求,披露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或实施进展,如项目进度、经营业绩、人员配置、资产投入、行业准入证照和相关资质的取得情况等,也未按要求作相关风险提示。经我部事后审核,公司才对上述内容予以补充披露。  此外,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1日、5月19日和7月5日提交有关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但均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的要求,审慎披露框架协议生效以及实际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不确定性,未充分揭示相关事项的风险。经我部事后审核,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告格式指引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才撤回相关公告,并在修改、补充后重新提交。  二、资产处置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海三星广电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完成清算,公司收回投资1.96亿元,并确认处置收益4,045.52万元。该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应当及时进行披露,但公司直至2016年4月28日才予以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综上,公司多次不按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关公告,且资产处置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7条、第9.2条和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峻青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杏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公司及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峻青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杏兴予以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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