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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10:中毅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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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30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6-091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黄琪女士因通讯原因无法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如下议案: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吴捷春拟将其持有的上河建筑49%的股权以9693.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在上河建筑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关于签订三方协议的议案》;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毅达”)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建筑”)的自然人股东吴捷春拟将其持有的上河建筑49%的股权以9693.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运发投资”),并由公司、吴捷春、鑫运发投资于2016年9月29日签订《三方协议》。鉴于此次吴捷春转让上河建筑股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上河建筑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原股东吴捷春将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的义务及承诺,同时鑫运发投资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对公司在上河建筑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9月29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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