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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47:同达创业关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公告之补充公告

辛李

(发表于: 同达创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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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公告之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认购合伙企业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6-020),现补充披露如下。重要内容提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认购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泰金信”)发起的宁波通力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力仁和”)份额。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首泰金信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为加大公司投资力度,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首泰金信等合伙人共同签署《宁波通力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通力仁和规模为人民币2.13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900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董事长系首泰金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首泰金信未发生除本次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二、关联方介绍企业名称: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23层27B0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蒋会成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6月30日,首泰金信总资产21,904.62万元,净资产16,902.00万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86.44万元,净利润2,807.10万元。首泰金信已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工作,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无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也无与第三方存在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名称:宁波通力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人民币2.13亿元。期限:4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企业的需要决定延长1年。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509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缴付期限、出资方式:首泰金信认缴出资4000万元,比例18.78%;本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比例42.25%;其他各合伙人按各自认缴金额出资。各合伙人均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5年内出资到位,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除首泰金信外,其余合伙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上述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不存在在在其中任职的情形。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1.合伙期限:4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企业的需要决定延长1年。2.合伙目的: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3.合伙人应当根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所规定的日期缴付出资,各个合伙人首次出资不超过认缴金额的20%。4.投资业务合伙企业的业务为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投资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目前,尚无明确的产业领域和项目。5. 合伙人会议:合伙企业设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本协议约定委派代表召集并主持。6.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首泰金信(北……[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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