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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减持,被恶意的借势,但金子总会发光的

秋盲

(发表于: 海信电器股吧   更新时间: )
正常的减持,被恶意的借势,但金子总会发光的
3月17日,《证券时报》记者岳薇发表的题为《一次减持引出的股权迷局:谁的海信电子?》援引片面、逻辑错误、严重失实,误导了读者、股民,引起社会误解。日前,海信集团已向该报社发函,要求其撤除该不实报道,消除影响,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报道概念偷梁换柱 不符合法律常识和逻辑该报道中最严重的错误是对股东概念的混淆是非,海信电子控股公司是经过青岛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海信集团股权激励平台,海信集团公司始终是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集团范围内的骨干员工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电子控股公司股份,每个员工股东都是独立的行为主体,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是该报道中有意把不同骨干员工分别出资购买的股份视为一个股东个体,并据此推断所有员工股份合计的持股比例已经超过了海信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而且主观臆断所有员工股份都完全由海信高管个人控制,因此得出结论是海信高管个人实际控制了海信电子控股公司,这根本不符合法律常识和逻辑,也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海信电器在澄清公告中清楚全面地分析了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且该公告已发布,完全能够说明澄清公告才是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该报道对有关概念偷梁换柱,完全与事实不符。减持所得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不存在所谓高管曲线减持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减持海信电器股票所得资金将用于增加对旗下相关产业的资本金投资, 没有一分钱流向相关高管个人,这些资金投资后的权益仍将由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因此,根本不存在该报道所质疑的高管曲线减持情况。增减持行为完全合法合规 不存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海信集团公司增持海信电器股票与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的减持完全是基于不同的主体行为和不同的经营目的而做出的相关决策,而《证券法》中规定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是针对同一个交易主体在短期内作出的完全相反决策行为,报道中臆断本次是短线交易违规,实际上是记者完全不懂法律法规。本次所有的交易行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严格、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众所周知,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支持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国资委的批准下,海信十几年来大胆实践股权多元化改革,形成了海信特色的股权激励机制,将公司骨干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目的是挖掘企业的潜力,激活骨干员工的价值,也实现了相当一部分员工收入的多元化。股权激励在吸引与留住关键人才、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企业的发展充满了生机。海信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创新,完全符合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原则和思路,并且经历了多次多个国家级部委的专项检查,检查结论无一例外的是合法合规,而且海信在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骨干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国企改革的重点方面,做到了创新实践,充分激发了企业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海信产业成功转型的关键。该篇不实报道,误导了广大投资人,对海信公司形象带来不良影响。海信集团法务部正在做起诉准备,随时诉诸法律,捍卫企业利益和声誉。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全文2017年3月1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4号),回复如下:一、结合海信电子减持股份的来源,说明其本次减持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回复: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控股”)所持海信电器股份全部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故本次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海信电子控股2008年在二级市场买入海信电器股票9,870,329股,占总股本的2%,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10年5月在二级市场买入2,469,358股,占总股本0.425%,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10年12月-2011年11月在二级市场买入12,860,409股,占总股本1.484%,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13年7月-2014年5月二级市场买入26,125,260股,占总股本2%,并按照规定免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海信电子控股2015年减持海信电器股票1,830,000股,本次减持5,876,202股,减持后持股数量为65,436,431股。二、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海信电子为其一致行动人。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中相关方权益应合并计算的规定,核实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应对已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进行补充或更正,以及后续的权益计算、信息披露和增减持等方面是否应当遵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回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公司”)目前持有海信电器股份比例为39.53%,海信电子控股在本次减持前持有海信电器股份比例为5.45%,海信电子控股既是海信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又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果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比例的规定,海信电子控股本次所减持股份数量远远达不到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标准,但考虑到海信电子控股单独构成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向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充分披露信息,海信电子控股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披露。后续海信电子控股虽然单独计算达不到信息披露标准,但作为海信集团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仍将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比例的规定,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根据公司公告,海信集团2017年1月9日增持公司股份233.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增持后持股39.53%。请公司补充披露海信集团在1月份增持而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在3月份减持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核实是否存在短线交易的情况。 回复:根据《证券法》第三章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海信集团公司在1月9日买入海信电器股份后至今并未卖出,海信电子控股在3月10-13日卖出海信电器股份前六个月内并未买入,海信集团公司与海信电子控股两个主体均不存在短线交易事项,故海信集团公司增持与海信电子控股减持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海信集团公司1月增持海信电器股份,是基于对电视产业整体发展趋势以及海信电器已逐步完成硬件技术、产品与互联网运营融合的总体判断,并履行前期所做承诺。海信电子控股3月减持海信电器股份,是基于自身资金周转需要。海信电子控股近几年面临较高的负债,且旗下多个产业已经因资本金较小而影响到业务发展和相关资质获得,目前卖出股票以盘活资金,增加相关产业资本金。经自查,海信集团公司、海信电子控股、海信电器的董监高在海信电子控股减持前六个月内并未买卖海信电器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四、请公司结合媒体报道,补充披露海信集团及相关董监高持有海信电子股权的变化情况,并结合股权结构及管理层情况,说明海信电子目前的控制权情况,是否存在媒体报道质疑的高管曲线减持等情况。 回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国资委的批准,2001年海信电子控股成立,海信集团公司持有85.75%,集团公司高管持有14.25%。截止目前,海信集团公司持有32.36%,第三方社会法人海丰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持有16.75%,集团公司董监高合计持有17.63%(其中兼任海信电器董监事持有10.51%),海信电器董监高(不含集团公司兼任)持股1.05%,骨干员工合计持有32.21%,海信电子控股的历次国有股权变动均经过青岛市国资委的批准。海信电子控股董事会共7名董事,除海丰公司委派1名董事、员工股东推荐1名董事外,其余全部由海信集团公司高管担任。海信集团公司是海信电子控股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减持行为系由公司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且海信电子控股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后海信电子控股公司所得资金将用于增加相关产业资本金,并未流向相关高管个人,故本次海信电子控股减持不存在违规情况,不存在媒体质疑的高管曲线减持情况。特此公告。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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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付他
    起诉他,市值损失几十亿,股民财产蒸发10/100。
    2017-03-23 18: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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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至曹
    这个不是罪主要的,关键是通过上市公司的资源获得的优质资产都被海信电子公司低价收购,这才是对海信电器的最大不公,也就是利空!美的集团上市,股价远高于海信电器……
    2017-03-23 19: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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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刹戽
    上19元就会面临减持,还有6千多万股,哪个机构敢做。
    2017-03-23 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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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桓侦
    呵呵,倒打一扒?扪心自问,这些说辞你们自己信吗?
    2017-03-23 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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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彤贩
    看看宝能持有多少格力电器,并不停减,但格力电器不断上涨。
    2017-03-23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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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站亟
    看看宝能持有多少格力电器,并不停减持,但格力电器不断上涨。
    2017-03-23 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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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悠火
    本不想说,看球高兴多说两句:如果你们觉得亏,恒大更亏,人家也不能叫割韭莱,正常市场行为。而且,就冲里皮这一宗,人家怵谁?
    2017-03-23 2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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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宏浴
    海信在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骨干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国企改革方面走在了前面而且是成功的!海信电子就是100%的国有又能怎样?如果是亏损股权一文不值。现在虽然持股只有1/3,但机制变了企业充满了活力和斗志自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改革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海信电器的改革还不到位,还仍需努力
    2017-03-23 22: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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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刻
    非常同意!多方共赢虽难成为一种结果,但至少可成为一个目标。这次事件至少小股东和国有股权益没充分尊重!只要胸怀坦荡,张狂如董明珠也能赢得多数人尊重;丝心太重,禁天下之口也为人所笔视
    2017-03-23 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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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根其
    2017-03-24 0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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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姗
    就是不光彩。
    2017-03-24 0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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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舷
    格力善待投资者。违剿恶意者。海信经营层不段减持漁内股东。。。
    2017-03-24 0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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