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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沉默“黑洞”事件 多方证实富都世界不存在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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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陆家嘴股吧   更新时间: )
陆家嘴沉默“黑洞”事件 多方证实富都世界不存在股东会
2016-11-23 赵康杰 红刊财经陆家嘴“黑洞”事件仍在发酵,相关方继续保持沉默。知情人向红刊财经记者透露,目前陆家嘴和上海浦东国资委已经向有关人员下达指令,禁止任何人接受媒体采访,“一旦有媒体来电就说不知情,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此外,陆家嘴内部还称《红周刊》是媒体界的‘狗仔队’”。该知情人表示,因《红周刊》的深度报道,陆家嘴目前已经请了两个“第三方”:一个负责调查谁是泄密者,另一个则负责论证陆家嘴是否涉嫌虚增利润。“聘请第三方调查的目的,就是为了印证此前的做法(收购东方纯一项目并隐匿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了财务造假。”知情人表示。在陆家嘴“黑洞”事件中,《红周刊》一直质疑的并需要陆家嘴调查核实与回复的是:2016年8月富都世界召开的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因为这是佐证上海纯一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关联性的关键证据,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这次股东会决议是合法的,则意味着陆家嘴在此次股权转让中是不存在关联交易的。关于富都世界股东会决议真伪,在此前文章中,依据《红周刊》记者掌握的材料,陆家嘴在今年8月份被举报隐匿关联交易之后,澄清公告中所出具了一份富都世界2016年8月25日关于“地产1号基金”的后补的“股东会决议”有伪造的嫌疑(详见11月19日“红刊财经”号推送系列文章《陆家嘴精心运作上海纯一股权转让虚增利润涉嫌财务造假》)。在当时刊发的文章中,相关知情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签署日期分别为2015年7月7日和2016年8月25日的两份富都世界涉及纯一实业60%股权交易的‘股东会决议’皆为虚假”,而在此虚假文件出台的背后则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相关会计师和律师也都参与其中,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对于《红周刊》提出的质疑,多日来,陆家嘴官方一直保持沉默,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可以证明富都世界股东会存在的真实证据,记者随后对相关方进行联络求证,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那么,富都世界股东会究竟存不存在呢?11月23日,红刊财经记者联系到一位接近富都世界的知情人士,该人士曾在陆家嘴集团任职,对陆家嘴和富都世界的内部事情有一定了解。据该知情人士透露,富都世界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是陆家嘴最重要的投资子公司之一,因为富都世界担负了金融城核心区域的成片开发任务,陆家嘴长期保持对它的足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富都世界的董事长一直由陆家嘴的一把手兼任,总经理则由外方兼任,中方派任专职常务副总主持日常工作。有十多年时间,一直是陆家嘴集团的一个副总去富都任常务副总,专职在这个公司现场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在“富都世界是否有股东会”的问题上,该知情人士表示,富都世界是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企业没有股东大会的制度设计,只设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所以,富都世界和全国其它的外资企业一样,既没有股东会的制度设计,也从来没有开过股东会,更不用谈什么股东会决议了。”对于知情人的说法,记者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该法规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条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既然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那么中外合资企业能否拥有股东会呢,记者咨询一位法律界人士,该人士表示,中外合资企业可以有股东会,但前提是公司必须改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后,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公司的权力机构确定为股东会。然而,记者查询到的工商登记材料却显示,富都世界只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在记者跟踪调查陆家嘴“黑洞”事件的过程中,相关人士均否认了富都世界有股东会的说法。那么,既然不存在股东会,富都世界签署日期分别为2015年7月7日和2016年8月25日的两份富都世界涉及纯一实业60%股权交易的“股东会决议”又从何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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