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

臧钏

(发表于: 大商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一封信
大家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数位中小股东聚集一堂,在群成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为了使公司所有股东挣更多的钱,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强烈呼吁全体股东联合起来,要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加大回报股东力度,焕发企业活力。让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小股东的理解和支持下,朝着追求“无限发展”的企业规模和“无微不至”的服务质量,建设成中国***领导下的世界级民族商业大公司目标前进。 我们恳请所有大商股东联合起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建议提案:第一、修改《公司章程》第96条规定。原规定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董事局)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董事局)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第二、修改《公司章程》第110条规定。原规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必须按照以下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修改为: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必须按照以下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 1.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1.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1.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1.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2)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5%以上; 2.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股,派发现金股利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希望所有股东参加讨论,所有股东达到共赢!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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