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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5:绿庭投资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汪昌效

(发表于: 绿庭投资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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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8

公司代码:600695 900919 公司简称:绿庭投资 绿庭B股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6年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天东、陈喆和董事顾勇3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天东担任。二、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如下: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所有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了2次会议;四次定期报告审议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四次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一)2016年3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的汇报,同意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约定于3月底4月初出具审计报告初稿,4月24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二)201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解决方案及关注点等进行沟通。(三)201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转让上海大江通泰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及《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等。(四)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五)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三、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聘用的审计单位,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由于公司加快转型,主营业务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企业由生产销售型转变为投资管理型,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为111.93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等),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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