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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6:匹凸匹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屠粉

(发表于: *ST匹凸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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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8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045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6】2号。公司曾于2015年4月30日和2015年12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以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5-022)、(临2015-152)。目前,上海监管局已对本案调查完毕、审理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当事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股份)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61152600-1, 住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国际商厦五层,时任法定代表人鲜言。鲜言,身份证号: 4206XXXXXXXXXX7018 ,男,1975年1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2年9月21日至我局立案调查日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2年9月21日至2015年5月11日实际履行总经理职责。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恽燕桦,身份证号: 3101XXXXXXXXXX044X ,女,1963年5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董事、财务总监,住址: 上海市黄浦区。向从键,身份证号: 4301XXXXXXXXXX3012 ,男,1973年2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董事,住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曾宏翔,身份证号: 31 01XXXXXXXXXX0015 ,男,1968年8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独立董事,住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张红山,身份证号: 3205XXXXXXXXXX2018 男,1976年6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陈国强,身份证号: 3505XXXXXXXXXX101X ,男,1958年12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监事,住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卓,身份证号: 1401XXXXXXXXXX6511 ,男,1978年12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监事,住址:上海市普陀区。史洁,身份证号: 3601XXXXXXXXXX3126 ,女,1982年7月出生,时任多伦股份监事,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多伦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张红山、曾宏翔、陈国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多伦股份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多项对外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事项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为多伦股份控股子公司,多伦股份持有其70%的股权,另一股东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万泰)持有其30%的股权。2013年到2014年,多伦股份未按规定披露荆门汉通的多项重大事件,具体如下:(一)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3月2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3,500万元的事项2013年3月1日,借款人方红星向出借人彭昌平借款3,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即2013年3月2日至2013年5月1日) ,保证人为舒国龙和鲜言,2013年3月2日,荆门汉通签署《担保函》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直至2015年4月15日,多伦股份公告了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5J 31 号) ,首次对外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二)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12月31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2,000万元的事项2013年4月12日,借款人方红星向出借人彭贞瓶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即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6月11日) ,保证人为鲜言、李艳和张凤贤,2013年12月31日,荆门汉通签署《担保函》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至2015年4月12日前。20……[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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