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中航资本股吧 > 600705:中航资本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705:中航资本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冯制痔

(发表于: 中航资本股吧   更新时间: )
600705:中航资本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9

1证券代码: 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 临2015-09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4号)核准,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共青城祥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共青城圣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共青城志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了179,896,370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发行价格为7.7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9,900,000.00元。 2015年12月9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 致同验字( 2015) 第110ZC0585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元) 备注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755900011110401 1,373,300,000.00上述金额为截止2015年12月9日的账户余额,该余额已经扣除支付给独立财务顾问的发行费用15,500,000.00元, 尚未扣除待支付予其他中介机构的发行费用23,400,000.00元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999007988510703 0上述金额为截止2015年12月9日的账户余额2三、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联合主承销商)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商)共同签订了《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联合主承销商)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商) 共同签订了《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丁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和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55900011110401,截至2015年11月25日,专户余额为0元(中文大写人民币零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用于对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或者在甲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与甲方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之间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二、甲、乙、丙、丁四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该确保遵守自身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