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常林股吧 > 连续三天的跳水走势让人郁闷之极!我的第一笔常林股份股票共3800股是在08年买的 返回上一页

连续三天的跳水走势让人郁闷之极!我的第一笔常林股份股票共3800股是在08年买的

阎巫匡

(发表于: *ST常林股吧   更新时间: )
连续三天的跳水走势让人郁闷之极!我的第一笔常林股份股票共3800股是在08年买的
连续三天的跳水走势让人郁闷之极!我的第一笔常林股份股票共3800股是在08年买的,持有已达九年,可以说是常林的老股东了,15年16年加仓到小几十万股,就是因为相信重组一定能成功。现在这样的结果是做恶梦也想不到的,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这也怪不得任何人!众所周知,上市公司不能操纵股价,然而,老股民若不懂得“每家上市公司都有庄家”这个同样也众所周知的事实的话还是趁早收摊吧!可以说出口的话是上市公司应该重视市值管理!今天收在6.81,总市值不到89亿,这点市值小得可怜,苏美达在南京的各类厂房建筑下面的地皮都不止这个钱!我们可以原谅苏美达的管理层刚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管还欠缺经验,对市值管理还不懂得重视,要慢慢学习。君不见,今天上证报还发了一篇东西,把已经嚼过的东西“利润增长20倍”不又嚼了一遍吗?这就是苏美达在做市值管理的表现啊!我作为常林的老股东,到今天变得难以压抑地愤怒,并非一句“愿赌服输”可以开解得了!老实说,我所亏有限。我是见不得苏美达对公众股股东利益的漠视与侵害!这三天,我梳理了重组以来苏美达的公告,发现很多问题。我知道,我指出这些问题将对苏美达造成不利影响,最后也会反噬到自己。但不指出这些问题又如骨鲠在喉,而且我相信,若不暴露这些问题,苏美达将会继续损害公众股股东利益,所以我决定还是应该逐个分析分析。一些小问题,譬如前两天媒体胡乱攻击st常林是伪新股(我们知道,苏美达不是借壳上市,但是“借帽上市”,借了常林一个帽子,是彻头彻尾的新股)等不利新闻,苏美达居然不知道反击。这类问题也就算了!只能说管理层嫩啊!但有些问题是很严重的,严重到可以真的让苏美达滚出股市。有个问题已经有人问过董秘了,那就是重组过渡期损益安排,重组方案公告的是常林的亏损由国机集团承担,但最后却由重组后的公司承担了!公然违反自己公布的重组方案,严重侵害公众股股东利益。并不能一句会计准则就可推托的!同类的问题还有提留。我今天不想谈这个问题,我要谈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苏美达不处理好恐怕不能获得上市公司地位。我在上个贴子中提到过,苏美达在答复上交所恢复上市质询时公布了一个最新的信息,就是苏美达的六大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股权发生了变更,自然人股东退出,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份按净资产值由工会收购了。这样工会作为职工持股会拥有65%的股份,而集团公司仍只持有35%。这个股权变更据公告说是在17年3月完成的。我们知道,苏美达重组常林是在16年11月公告完成的,那么,在17年3月时苏美达集团已经是ST常林的唯一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唯一资产,苏美达集团的高管已经在行使上市公司高管的职能,他们应该明白,苏美达集团不再仅仅代表原来非上市公司的35%的权益,同时也代表13亿上市公众股的权益。那么问题就来了:合并报表的六大子公司全部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按《公司法》行事。发生股权变动时,老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老股东有两个:苏美达集团(即已在16年11月100%重组进上市公司了)及工会。工会本来不能作为正常的股东,我们姑且不谈。两个老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双方都不要,股份才可以转让给新股东,如果都要,抢不赢,怎么办?那就按原先持股比例分配。苏美达集团的这些子公司都是盈利公司,每年分红优厚,谁不想要呢?但奇怪事就是出现了,苏美达集团不要了,礼让给工会了!结果工会持股增加到65%,苏美达集团面临着合并报表达不到法定的50%以上的尴尬居然还是放弃了!在这里,它完全违法了!为什么?它没权力放弃啊!它已经在16年11月成了公众公司了!它必须通过上市公司决议才能决定买不买六大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啊!苏美达集团的任何一个高管都没有权利作出放弃购买自然人退出的股份!这是严重违背公司法的,这样做,苏美达集团只维护了内部股东的利益,而侵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这样的决定是无效的,必须立刻得到纠正!苏美达维护内部股东利益,侵害公众股东利益的问题还有多处,以后再逐一分析,这样的混改还是不要的好!……………我深感散户股民势单力薄,无人为我们主持公道,无人维护我们的权益。我在这里作个倡议,希望手里有常林股票的朋友们联合起来,成立一个“st常林散户股东自救联合会”,人多力量大,响应我倡议的可跟帖留言。如果我们能联合到足够多的股份,譬如10%,就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的目的不是在于为难公司,而是监督公司,同时力争维护自己权益。如果无人响应,我将独立奋斗,整理好资料,向证监会投诉,直至起诉苏美达侵权!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