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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2:南宁百货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牛材

(发表于: 南宁百货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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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05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6-015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6年6月30日,我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认定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04号)。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我公司及时通知深圳市银海万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银海万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符如林等相关各方进行核实,现将各方回复内容公告如下:问题一:请深圳银海万和、国海证券分别就金贝壳27号集合计划相关情况进行说明:(1)该集合计划的设立日期、规模、认购情况;(2)截至目前,该集合计划投资于南宁百货股票的资金占集合计划资金总额的比例;(3)该集合计划的投资决策机制,并提供相应依据;(4)深圳银海万和是否对该集合计划买入南宁百货股票提出建议或存在约定。一、深圳银海万和回复如下:(一)该集合计划的设立日期、规模、认购情况金贝壳27号系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作为资产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作为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作为优先级份额委托人、银海万和作为次级份额委托人而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银海万和、管理人国海证券以及托管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于2016年5月20日签订的《国海金贝壳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金贝壳27号系于2016年6月2日达到《资产管理合同》的成立要求而成功设立。金贝壳27号成立时的初始规模为270,000,863.01元人民币,其中工商银行作为金贝壳27号的优先级份额委托人投资该集合资产计划180,000,000元人民币,银海万和作为金贝壳27号的次级份额委托人投资该集合资产计划90,000,863.01元人民币(其中,90,000,000元为次级份额净参与金额,863.01元为次级份额认购资金在产品推广期间产生的利息)。(二)截至目前,该集合计划投资于南宁百货股票的资金占集合计划资金总额的比例截至2016年6月30日,金贝壳27号持有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24,476,955股,占其总股本的4.4940%。金贝壳27号投资于南宁百货股票的资金为25,749.76万元人民币,占该集合资产计划资金总额的98.6279%。(三)该集合计划的投资决策机制,并提供相应依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条“集合计划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的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对本集合计划进行管理”,“本集合计划由管理人全权负责集合计划推广、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设立、投资管理、制订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和托管人的交互与监督、集合计划的展期、合同变更以及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等全部事宜”。此外,《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三条对管理人权利进行了约定,国海证券作为金贝壳27号的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独立运作集合计划的资产”。据此,无论优先级份额委托人还是次级份额委托人,均不参与金贝壳27号的投资决策,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决策由其管理人国海证券独立做出。(四)深圳银海万和是否对该集合计划买入南宁百货股票提出建议或存在约定银海万和对金贝壳27号买入南宁百货股票没有提出过建议,也不存在《资产管理合同》之外的其他约定。二、国海证券回复如下:(一)该集合计划的设立日期、规模、认购情况金贝壳27号集合计划为我司发起设立的分级型集合计划(集合计划合同详见附件二),于2016年6月2日设立,设立初始规模为270,000,863.01元(其中2.70亿元为优先级和次级份额净参与金额,863.01元为次级认购金额在推广期间产生的利息),优先级和次级份额的份额比例为2:1,有效参与户数为2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认购优先级份额,认购规模为1.8亿元,银海万和认购次级份额,认购规模为0.9亿元。(二)截至目前,该集合计划投资于南宁百货……[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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