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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4:金瑞矿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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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6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四月声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55号文批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 “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王敬春、肖中明(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标的”),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瑞矿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金瑞矿业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金瑞矿业及交易相关方提供的资料,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金瑞矿业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金瑞矿业董事会发布的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将相关事项的督导意见发表如下:一、交易资产的交付、过户和配套资金的募集、使用情况(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概述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4、发行数量:14,771,732股(其中购买资产发行12,273,442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2,498,290股)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区间内股票交易总金额÷股票交易总量),即8.2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3.51元/股。6、发行股票对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王敬春、肖中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本次发行的对价:王敬春、肖中明合法持有的庆龙锶盐合计100%的股权认购上市公司用以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机构以现金33,751,897.90元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情况1、资产交付及过户2015年3月19日,王敬春、肖中明合法持有的庆龙锶盐合计100%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铜梁区分局核准了庆龙锶盐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400021247】)。2、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本次变更完成后,金瑞矿业直接持有庆龙锶盐100%股权,庆龙锶盐成为金瑞矿的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的债权债务均由庆龙锶盐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三)资产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1、验资情况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2015]6307000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3月23日止,金瑞矿业已收到王敬春、肖中明等两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2,273,442.00元,股东投入股权价值101,255,900.00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20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63070003号《验资报告》,金瑞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51,89……[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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