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云维股吧 > 600725:*ST云维管理人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725:*ST云维管理人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龙阜份

(发表于: ST云维股吧   更新时间: )
600725:*ST云维管理人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9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76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6年8月23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收到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通知,大为制焦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的(2016)云01民破5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制焦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制焦管理人。同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通知,大为焦化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中院的(2016)云01民破4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焦化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焦化管理人。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临2016-065号《*ST云维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大为制焦于10月28日(周五)上午9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大为焦化于10月27日(周四)上午9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二、大为制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债权人会议由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1、担保债权组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担保债权人共 5家,债权金额共计1,150,614,019.14元。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3家,占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6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879,323,775.58元,占担保债权总额的76.42%;申请延期投票的债权人为2家,占担保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4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1,290,243.56元,占担保债权总额的23.58%。2、税款债权组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税收债权人共1家。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 1家,占税款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 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7,567,613.88元,占税款债权总额的100%。3、职工债权组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重整计划进行了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工会代表到现场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224,252.69元,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4、普通债权组参与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 316家,债权金额共计3,925,319,278.49 元。出席本次会议的普通债权人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293家,占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92.72%,超过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342,018,879.92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59.66%%;反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6家,占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5.0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46,205,860.83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 6.27%;申请延期投票的债权人为 6 家,占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9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321,521,217.07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33.67%;另有1家债权人弃权,占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人数的0.32%,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067,063.62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0.08%。因部分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未获得授权暂不能在会议现场投票,经批准,申请延期投票的债权人投票期限延期至2016年11月7日。届时管理人将及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告。二、大为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债权人会议由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1、担保债权组……[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