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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2:*ST新梅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田旅

(发表于: ST新梅股吧   更新时间: )
600732:*ST新梅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7-029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暂停上市起始日:2016年4月8日风险提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ST新梅证券代码:600732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6年4月8日二、股票暂停上市的主要内容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定期披露董事会为恢复股票上市所做的具体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第14.2.1条的九条规定:(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七)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八)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九)本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如果公司无法满足上述任意一款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已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材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若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四、董事会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一)申请恢复上市获受理,做好恢复上市审核意见函回复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199号《关于受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8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上述决定的期限。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7】0266号《关于对*ST新梅恢复上市申请的审核意见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组织有关方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了《*ST新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7】0346号《关于对*ST新梅恢复上市申请的二次审核意见函》。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了《*ST新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二)积极推动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存量房产销售和自有物业出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根据现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益的积极有效措施,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开拓轻资产服务型业务公司积极开拓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模式。2016年,公司启动了整体租赁经营非自主开发房产业务,并积极开展相关商务谈判。2017年1月2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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