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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而为,识时务为俊杰

梁求向

(发表于: ST新梅股吧   更新时间: )
顺势而为,识时务为俊杰
终于见到了公告,好不容易啊!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为本公司和兴盛集团、开南投资就推动恢复上市工作所达成的共识,属于表示各方意愿的非约束性约定,并不构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就是用尽了洪荒之力才达成“属于表示各方意愿的非约束性约定,并不构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这样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没有科学认证结论的谬论会在保壳工作折腾,看来保壳之路崎岖曲折,这真是“无谋将帅累死兵,好旦也走过来了!虽然上述工作可谓蜗牛爬行,离既定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但缓行总比原地踏步强,特别是撤诉是兴盛识时务的明智之举,当然兴盛上诉迫于无奈,魏大总经理在公开场合宣称:“如不上诉,承认一审裁定结果,兴盛控股权旁落他人”于心不甘,尽管上诉之路艰难,况且铁板上钉铁钉的败诉之果,无奈只能采取缓兵之计——上诉之路;现在协议已签,抛弃前嫌、共同携手、共商新梅保壳大计,顺势而为识时务的俊杰何乐而不为之,这也代表了广大股民的利益趋向,可喜可贺!这只是走完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以后的路程是否辉煌还是未知数,俗语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关键节点是重组的【含金量】是24k金、还是18k金、14k金,当然拒绝镀金赝品;卖楼保壳总算已经落实到实处,选择2016年12月31日前交割完成也是天衣无缝,总之,有利于广大股东的事多想多做,不利于广大股东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广大股东利益的事不做,互利共赢为新梅获得新生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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