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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2:*ST新梅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和冉汕

(发表于: ST新梅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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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09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2016-05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暂停上市起始日:2016年4月8日风险提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ST新梅证券代码:600732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6年4月8日二、股票暂停上市的主要内容公司2013、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 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定期披露董事会为恢复股票上市所做的具体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三、董事会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1、公司进一步加大存量房产的营销力度及招租力度,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房地产及经营性物业销售能力,尽可能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营业利润。2、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盛”)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辅仁控股”)有关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股份”)的回购事项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喀什中盛与辅仁控股、辅仁集团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用于履约担保的辅仁集团6.227%的股权已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质押手续;公司已收到辅仁集团支付的首期回购价款人民币4,000万元,《股份回购协议》已生效(详见公司临2016-036、2016-041号公告)。3、公司并分别于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1月5日披露了重组方案及重组方案修订稿。2016年5月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阴戎辉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即江阴戎辉的股东)通过邮件发出书面问询函,要求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股权诉讼事项等事项对公司治理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重新履行保密审批以及在当前公司治理现状下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做出评价。针对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于2016年6月初组织重组各方进行了全面讨论,分析了完成本次交易尚需克服的法律障碍及继续履行重组的相关要求,经慎重考虑,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外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公司将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仍将继续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条件,推进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第14.2.1条的九条规定:(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七)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八)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九)本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如果公司无法满足上述任意一款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2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曾夕电话:021-51005380-111传真:021-51005370电子邮箱:600732@shinmay.com.cn邮政编码:200070六、其他事项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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