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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3:西藏城投: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韶言

(发表于: 西藏城投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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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1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城投”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西藏城投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2、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201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726,500股新股。2014年10月31日,西藏城投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153,508,665股,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575,704,998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29,213,663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投资者认购的153,508,665股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票限售锁定期于2015年11月16日届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2014 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53,508,66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29,213,663股。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根据相关规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投资者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1月17日;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3,508,66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05%;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单位:股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序号 股东名称数量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1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20,000,000 2.74 20,000,000 0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2 16,000,000 2.19 16,000,000 0(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 16,000,000 2.19 16,000,000 0万能三号……[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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