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上海梅林股吧 > 600073:上海梅林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073:上海梅林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劳伉留

(发表于: 上海梅林股吧   更新时间: )
600073:上海梅林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24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17-005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16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认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重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梅林”)已经停产歇业且重庆梅林在84.55%股权转让后将不再从事屠宰等相关业务(详见2016年6月8日《上海梅林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梅林停产歇业的公告》,编号2016-040;2017年1月24日《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04)。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税法的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重庆梅林账面增值税留抵税额16,753.87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1、上述重庆梅林增值税留抵税额计提的减值准备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16,753.87万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4,165.4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2,588.47万元;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6,753.87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4,165.4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2,588.47万元。2、公司在2017年转让所持重庆梅林84.55%股权时,对于评估值高于账面净资产的部分,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公司处置股权的投资收益,对于转让对价高于评估值的部分,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资本公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约14,165.40万元(详见2017年1月24日《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编号:2017-006),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三、本次计提履行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决议,同意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值税留抵税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53.8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可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应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特此公告。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1月2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满邦乎
    2017-01-23 19:56:47

    回复

  • 厍老庭
    要涨停了
    2017-01-23 22:23:12

    回复

  • 任带
    够娘养的垃圾梅林,这么巨大的损失,就没有人承担责任吗,光明集团死绝了吗,怎么监管的。
    2017-01-24 10:34:03

    回复

  • 曹冒元
    改名上海霉林,保证涨到50
    2017-01-24 12:58:27

    回复

  • 诸具
    郁闷哦,好不容易赚点利润,结果直接说提走就提走,小散的悲哀 啊
    2017-01-24 13:19:39

    回复

  • 吉卿倒
    如此巨大的损失,如此肮脏的行为,咋么一纸辞职信就了得。
    2017-01-24 13:23:14

    回复

  • 云扶畜
    2017-01-24 15:44:30

    回复

  • 马页
    说来也奇怪,连总裁都没有的上海梅林,群猪无首,咋就能出台这样的公告,难道群猪有了新的面首。
    2017-01-24 19:17:00

    回复

  • 骆佛紫
    2017-01-25 09:23:53

    回复

  • 康秩企
    2017-01-25 10:07:34

    回复

  • 扈酒胤
    2017-01-25 12:02:12

    回复

  • 双卦在
    2017-01-25 18:30:44

    回复

  • 乜亢徐
    2017-01-26 13:10:35

    回复

  • 屠命栅
    2017-01-26 16:39:43

    回复

  • 吉沐努
    2017-01-26 20:21:02

    回复

  • 沃婚切
    2017-01-26 23:24:19

    回复

  • 尤形粉
    2017-01-27 14:45:55

    回复

  • 扈耕纾
    逢高不逃,死路一条。
    2017-01-29 09:12:41

    回复

  • 傅克幽
    2017-02-02 09:03:27

    回复

  • 古务努
    2017-02-02 20:08:56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