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香溢融通股吧 > 香溢融通股东中天发展披露减持计划 返回上一页

香溢融通股东中天发展披露减持计划

印向而

(发表于: 香溢融通股吧   更新时间: )
香溢融通股东中天发展披露减持计划
来源:中国证券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荆毕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在三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通知公司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为何还没有实施,就出公告?用意何在?难道是故意打压股价??
    2016-09-19 23:04:16

    回复

  • 羿眼芽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为什么没有价格区间???
    2016-09-19 23:43:57

    回复

  • 刘第
    沪深交所落实细文“打补丁”,自1月9日起,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由此看来,如果中天发展想要在一年内减持,因其持有5.04%的股份,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大宗交易”!!!
    2016-09-19 23:56:42

    回复

  • 蔚曲某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2016-09-20 00:01:48

    回复

  • 谷朱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16-09-20 00:08:53

    回复

  • 陆奕召
    中天玩不赢烟草,没收益也不耗时间退出了
    2016-09-20 09:56:08

    回复

  • 甄野准
    屁大的事,居然被利用打压股价!不在二级市场直接减持,何来利空,若被大股东接去,超级利好啊。
    2016-09-20 12:19:28

    回复

  • 刘枚佛
    没看到集中竞价吗?
    2016-09-20 15:41:38

    回复

  • 干秀本
    再买十万股,我让你洗盘,
    2016-09-20 16:01:32

    回复

  • 穆所系
    好,越砸越买,一年减持5%,屁大的事!
    2016-09-20 16:40:58

    回复

  • 宓原
    2017-01-04 17:57:41

    回复

  • 皮岸
    2017-01-22 03:21:38

    回复

  • 戴堆佛
    不看看是什么时候的资讯?靠!乱放屁
    2017-01-22 20:28:5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