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四川长虹股吧 > 600839: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关于启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独立意见 返回上一页

600839: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关于启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独立意见

充又

(发表于: 四川长虹股吧   更新时间: )
600839: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关于启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启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现就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1、本次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公司融资需要,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事先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核,我们经认真审核,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同意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招商融创-四川长虹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1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以《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方式收购智易家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并将自有的及包括收购智易家的相关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同意本公司和智易家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共同作为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资产服务费用;同意本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中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同时本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以提高产品信用等级并为专项计划各项税费、报酬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获分配的专项计划利益的部分进行差额补足。3、本次专项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签名:贾小梁 宁向东周静2016年11月9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奚兀冰
    真正的债转股
    2016-11-09 19:37:07

    回复

  • 吉沐努
    债转股概念姗姗来迟!
    2016-11-09 19:45:12

    回复

  • 祁函
    高人指点后终于开窍了
    2016-11-09 20:05:30

    回复

  • 步卓昌
    就等待数钱吧!
    2016-11-09 21:21:08

    回复

  • 步左北
    正式启动,源源不断的资产证券化!!!
    2016-11-09 23:28:2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