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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君正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姜券

(发表于: 君正集团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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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1-60933183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振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楼联系方式:021-60871338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氢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楼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集团”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君正集团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国信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国信证券已与君正集团签订承销及保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荐协议。的权利义务。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国信证券通过日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项。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国信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8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 国……[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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