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滨化股份股吧 > 601678:滨化股份关于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1678:滨化股份关于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能背匀

(发表于: 滨化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1678:滨化股份关于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30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5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6 年,因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绿能”)无法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西安分行”)银行贷款,公司作为该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之一,于2016年6月至7月间代滨化绿能偿还了该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8600余万元,并承担了相关法院执行费用。2016年8月29日,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滨化绿能向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本息及执行费用,判令上述银行贷款的其他共同担保人榆林市云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河化工”)、张福厚及王兰畔履行其相应的担保义务,向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2016年7月2日、2016年11月22日披露的临2016-029号、临2016-033号、临2016-044号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公司上述起诉作出的(2017)陕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被告滨化绿能向公司支付代为向民生西安分行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执行费,共计86,152,025.54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云河化工、张福厚、王兰畔各按25%的比例对上述债务不能追偿的部分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2,560元,由滨化绿能负担。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均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滨化绿能目前无力偿还其对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判决生效后,公司将坚决运用法律手段向云河化工、张福厚、王兰畔追偿,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詹克栗
    2017-08-29 19:59:13

    回复

  • 柏享规
    母公司告子公司?
    2017-08-29 20:00:13

    回复

  • 索佛侏
    一审胜诉
    2017-08-29 20:02:16

    回复

  • 历只特
    没钱怎么还呀??空头
    2017-08-29 20:22:46

    回复

  • 颜料
    钱可以要不回来,但必须出了这口气,与张福厚之流必须斗争到底。
    2017-08-29 20:34:34

    回复

  • 仰押咱
    大家看看昊华能源601101怎么样?市盈九倍左右,市净一倍多,实际流通市值四十亿左右,北京国企混改,大股东明确表示将对接雄安,服务雄安,支持支援雄安,现在调整到六十天线附近了,风险基本释放,又可以介入了。昊华能源的重点是负责首都北京的能源供应商啊
    2017-08-29 20:36:30

    回复

  • 甘水眈
    大家看看滨化股份601678市盈仅仅15左右,总市值100亿左右,趋势非常好 ,主要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今年三季报,年报肯定是更加靓丽。与清华大学,中国兵器集团在滨州市共建面积达750亩的军民融合的高科技,新材料工业园区 ,又可以买了
    2017-08-29 20:37:22

    回复

  • 胥司们
    判决书第二条信息很重要,一家公司。二个自然人各担负百分之二十五的赔付责任。
    2017-08-29 20:40:18

    回复

  • 夏炷丸
    官司蠃了,利好
    2017-08-29 20:41:12

    回复

  • 温丞
    明天跌停…
    2017-08-30 00:17:34

    回复

  • 蒙昨泉
    一、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被告滨化绿能向公司支付代为向民生西安分行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执行费,共计86,152,025.54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云河化工、张福厚、王兰畔各按25%的比例对上述债务不能追偿的部分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17-08-30 01:09:40

    回复

  • 詹巡的
    有钱还吗?
    2017-08-30 05:32:18

    回复

  • 屈炸奇
    被告张福厚是云河化工董事長,张福厚和王兰畔是夫妻關係。公司胜诉,可以解读为利好。因为这笔钱之前已作计提,即便收不回来,也不会影响公司今年业绩;但如果能收回来,收回多少是多少,则能增厚公司业绩。不过这只是一审判决,公司和三被告是否上诉,尚未可知。所以只能静待事态进展。祝福滨化!
    2017-08-30 08:30:20

    回复

  • 苏名
    如果是无关联公司到还好,可榆林滨化绿能是自己的控股子公司,也就是老子告儿子,这种关系的经济纠纷显得公司治理的混乱,儿子欠债老子代还,可儿子还是不愿给钱,不得已只能把儿子告上法院。这说明控股不仅没有控到好处反而代为还债惹出官司,这种投资可谓失败之极。
    2017-09-03 18:37:44

    回复

  • 糜秩百
    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买卖
    2017-09-06 10:45:01

    回复

  • 禄妆
    2017-09-21 18:11:54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