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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9:中科曙光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扶匙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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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0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公司会议室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二、推举2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名律师、1名监事作为大会计票监票人,并提请会议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三、审议会议议案(10项)序号 议案名称1 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 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5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10 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提问。五、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六、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七、现场会议结束。八、统计投票结果。九、主持人宣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十、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十一、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三、股东发言、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四、股东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五、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的发言和质询。六、表决办法: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对于现场投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只能表达一种意见,并在相应的栏目划“√”,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股东(包括授权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股东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3、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组成的监票人参加清点,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议案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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