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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6:龙马环卫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宫杯匡

(发表于: 龙马环卫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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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2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7-041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相关日期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 2017/5/18 - 2017/5/19 2017/5/19差异化分红送转:否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11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2,3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02,250.00元。三、 相关日期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 2017/5/18 - 2017/5/19 2017/5/19四、 分配实施办法1. 实施办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 自行发放对象(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2)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152名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3. 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2)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115元。(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1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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