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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1:德宏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酆峙巧

(发表于: 德宏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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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3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3元每股转增股份0.25股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份上市日A股 2017/5/18 - 2017/5/19 2017/5/22 2017/5/19差异化分红送转:否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5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8,4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20,000元,转增19,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8,000,000股。三、 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份上市日A股 2017/5/18 - 2017/5/19 2017/5/22 2017/5/19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1. 实施办法(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2. 自行发放对象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张宁、张元园、张宏保)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3. 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使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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