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万科A股吧 > 好文共欣赏——法学博士:万科之争需凭股权说话 返回上一页

好文共欣赏——法学博士:万科之争需凭股权说话

雷艮左

(发表于: 万科A股吧   更新时间: )
好文共欣赏——法学博士:万科之争需凭股权说话
宝万之争焦点、本质与对话规则  作者:王家国  对于宝能、万科与华润之间的股权之争,本不想多说什么,只是在偶尔的场合讲几句。但现在看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卷了进来,并且出现了许多没有逻辑、混淆视听的言论,因此觉得有必要再公开讲几句。不过声明在前:本人非万科股东,非任何一方的利益关系人,只是一个独立评论人。所有言论,只基于事实与理性分析,对法律(游戏规则)负责!  一,宝能收购万科股权的过程与事态  随着万科高层近年来逢高不断减持自己持有的万科股票,万科的股权越发出现分散。在去年6-12月,宝能系这个外来户逆袭,先后4次举牌公示,从二级市场收购了万科前后合计超30%的股权,每增5%依法公示一次。期间,华润为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主动增持部分股权,但最终不敌宝能。12月18日,以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被迫开始行动自卫,单方面宣布停牌。由此拉开宝万之争的序幕。  后据万科独董华生的披露,以及相关报导焊料来看,万科停牌时并没有明确的重组方案与意向,并且明知宝能系保险资金有持仓时间成本的情况下,实施了单方面停牌的策略,玩“拖死你”,这无疑有关门打狗、逼死宝能的嫌疑。但,这是一个合规的策略,并无不妥,就像球赛时教练申请临停一样。但从此,宝能被死闷在水里,一直不敢出声。  然而不幸的事,恰恰是去年下半年,两大交易所宣布史上最严停牌新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明确规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这也就是说,万科这个“阴招”最多只能用5个月,所以留给万科高管们的时间不多了。  于是,在仓促之下,管理层四处奔跑无果之后,想到了深圳市政府。因为深圳市政府表态,要在某区再建一到两个世界500强企业,争取扩大到3-4家,而万科恰恰是候选目标公司之一。当地政府的支持,是万科管理层自救的最后法码,于是,出现了万科与深铁重组,后者以两块地为代价,换得万科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至此,明眼人都看出来,此次停牌的目的,不是为了重组,而是万科高层自己想“挑选主人”。但这一做法,直接刺激了一直没吱声的华润,因为深铁在没有出一分钱的情况下,万科深铁的重组方案直接稀释了包括宝能、华润在内的所有现有股东的股权。于是,内斗与阵营分化开始了。这一做法,变相把华润与宝能逼到了同一战线上,于是,矛盾更加激化!  华润与宝能几乎同一时间对万科管理层宣战,提议罢免现有董事与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情越来越乱!后来恶化成互相挖墙角、骂大街,就不值得关注和评论了。  于是,学者们七嘴八舌地来了!但说得基本上有立场预设,主观性太强。  其实事情很简单,用法律说话,依股权决定万科。如果对公司有情怀,请掏钱回购宝能的股票!就是那么简单。  二、几个敏感问题与争议焦点  事件的评判,必须站在非利益关联方的立场上,即便自己是利益关联者。华生、刘姝威等学者的观点,则明显预设了某种立场,这样的态度不是学者应当把持的客观理性的态度。一切分析,应当尊重事实,服从法律,依规则说话。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依公司法与证券法来说话,说到底,对于宝万这争,就是股权说话。  1,如何看待宝能的“恶意”收购和王石的“情怀”论。野蛮人还是文明人,恶意收购还是善意,这不取决于某一个人的主观判断,而取决于规则。文明人与野蛮人唯一不同的,就是遵守规则,即遵守规则办事的人就是文明人,反之就是野蛮人。宝能从二级市场购买到万科股权,这完全合乎法律规则,因此是文明人。与此相反,情怀论本质只是一种煽情,正如有文章所讲,只讲情怀不掏钱的人,就是耍流氓。要是对公司真有情怀,就不应该当初在股价高时大量减持兑现,换成钱放到自己口袋里,然后还想控制公司,这显然是不合乎法律逻辑的。现在,要讲情怀也可以,自己掏钱来回购宝能的股权,重新夺回控制权,这很简单,宝能的态度其实也简单,本身只求能全身而退,所以又不会不卖。一切,回到法律规则上来游戏,而不是拼魅力、拉关系甚至拼官方背景。  2,关于宝能资金的来源与性质问题。这是刘姝威问题。刘教授基于保持万科团队的稳定性为立场,提出宝能的做法或会冲击团队稳定性,并可能带来一个坏的示范效应,因此本能地反对宝能做法,甚至进而提出,要审查宝能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希望以此来威胁和逼退宝能。这里有三个小问题,其一,团队稳定性取决于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议,而不取决于“维稳”守旧的想法。要想留在公司董事会效力,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会产生,这就要凭股权说话。其二,是否带来示范效应,这不是与本案有关的话题,是故意放大问题严重性,以期吓唬他人。其实,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一旦上市,其控制权与团队本来就应当面临风险,所以很多家庭企业不上市,道理也在于此。既然上市了,就得服从法律规则,凭什么在无股权的情况下还要保证你的控制权(所谓的团队稳定)?其三,宝能资金的来源,显然,有安邦保险的资金,即保险资金。有人质疑这是在利用杠杆,因此认为就不合法。其实不然!合法不合法,是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刘教授所讲的,让全体“投资者判断”,这是起码的法律基础常识,不要搞错。当然,我们认为这是合法的,因为民商事行为中法不禁止即合法,在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则之前,此类行为就是合法的,除非你举证有相关禁止性规则。当然,在大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国家也是倡导银行、保险、信托三业混业经营、交叉持股的,宝能的做法完全符合国家政策。最重要的是,如果保险资金购买股票就是杠杆,因此必须加以禁止,那么,你如何看待社保资金入市?难道也一并禁止掉?  后来有人说,反对宝能利用杠杆购买万科股票,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其实,依照现实运行情况看,真正利用杠杆比例很高的,恰恰是房地产市场,首付只须交20%也就意味着是5倍的杠杆,相比之下,宝能的杠杆才是多少(约2倍)?因此,如果你是真正的反杠杆论者,你应当首先反对谁呢?  3,关于公司制治理结构与宝能的资质。这是华生问题。华生一直认为,万科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中国最好的范例,因此必须保留,反对一切改变现状的外来力量和做法。但遗憾的是,他自己是万科的独董,同时与涉事相关人员有亲密往来,其言论的客观性大打折扣。但不管怎么样,万科的公司治理结构真的是最佳范例吗?一个股份制公司,尤其是一个上市公司,居然不依股权说话,而是依照个别人的个人魅力(所谓能力)来说话,这是正常的公司治理吗?一个好的股份制公司,就应当让大股东无权、让股权成废纸吗?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就应当由个别人掌握在手,谋求一小部分人的高薪而不顾天下中小股东的死活?一个好的股份公司,为什么其高管还大量减持其股票,直到丧失了控制权?一个好的上市公司,可以不遵守法律,只要有政府撑腰就行?不管宝能未来是否能够胜任万科的经营与治理,但至少宝能的出身其实并不重要,卖菜的就不能做好公司了吗,学水利工程的就不可以做国家主席了吗?宝能能做到这么大的实业规模,必定不是凡辈。为什么金风科技[股评]的反响就没有,而万科的反应就这么强烈?问题出在宝能还是万科某些人?凭什么质疑一个尚未见识过的法人的能力?何况宝能是否要接管万科还是一个未知数,也许他们只是想行使一个股东的权利而已,也许只是想像华润那样做一个安静的财务投资人(宝能只想全身退的表态就说明这一点),结果,是万科某些人因感觉利益受到威胁而主动出击,想长期停牌来逼死对方,没想到反而引起狗急跳墙的悲剧来。事后复牌,明知大股东杠杆软肋,故意制造各种利空来打压股价,以期迫使大股东爆仓自毙,这无疑也严重伤害了其他所有万科中小股东。因此,谁应该反思?从法律上讲,宝能完全没有义务要公布自己的资金来源,除非你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其行为违法。所以,交易所无权对此问题提出问询,何况,凭什么只问询宝能的资金来源而不质问万科无理由突然停牌、停牌前莫名其妙集体精准减持呢?这就是明显的偏袒,执法者如果执法不公、执法不依法,市场就会完全失范,这才是最大的危机。  股市之乱,不在于有人收购和反收购,而在于有规则不执行,或只挑有利于自己的规则执行!实在真爱这个公司,就请花钱买股权,宝能估计会卖给你,但为什么不出钱只出口水?宝能的股权也是真钱买来的,不是充电话费送的或龙卷风刮来的,凭什么不能行使一个股东的权利?  4,关于宝能的态度转变与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宝能的态度,确实在之前与近日,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之前保监会明确要求险资在二级市场中表现要谨慎,并进行的查访,这无疑给宝能等险资带来约束。但近日,市场稳定了,保监会也给出查访结果了,险资再次表现活跃,这纯属正常现象。同时,万科与深铁的重组方案刺激到了宝能,最主要的是,这个方案也刺激到了前第一大股东华润。华润的明确表态,无疑坚定了宝能的立场,为宝能想办法尽快脱钩(被关的资金要急于兑现)带来的一线希望。此时宝能态度积极一些,也完全可以理解。更何况,宝能的态度变化,不是法律要求澄清的内容,凭什么要求予以澄清和说明?对于罢免全体董事的提案问题,人们自不必那么紧张,这是宝能的股东权利,有何不对?至于人们所担心的,所谓提案一旦实现将是毁灭性的破坏,甚至国际评级机构也对此保持谨慎。这一问题,本来不是问题!宝能作为股东,有权利提出任何形式的议案,并且在当前王石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情况下,宝能方便在议案中只提罢免王石一人吗?这不排除是一种策略,即整体罢免的提案显示宝能并不针对某个人,至于最后谁留谁去,则由全休股东大会表决说了算,又不是宝能一人说了算。这种做法,没什么不妥!至于评论界担心的“毁灭性破坏”,一是对万科现高层没有信心,认为万科管理层必换。二是对公司治理的法律知识无知,宝能的提案就一定能够实现吗?其它持股人形成的股东大会是干什么用的?认为全体中小股东就没有自己的判断力了吗?三,凭什么说“毁灭”,没有某几个人的万科,地球就不转了?万科就必死无疑了?如果万科真是这样的公司,那也是悲剧或末日公司,因为任何人的寿命都是有限的。退一万步讲,打个比方,印度公司收购了路虎,路虎现在就被办倒闭了吗?有这些想法的教授,脑子里的是什么逻辑,如果不是思维混乱,必是利益驱使。  市场是有风险的,凭什么或谁又能保万科管理层永远不动?如果用感情、情怀或行政权力来维持着公司没有风险,那么,还要市场做什么?上市公司与普通股份制公司的区别又在哪里?市场化与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又在哪里?  5,深圳地铁的土地性质与入股的合法性问题。深圳地铁,是国有独资企业,其土地应当是依法划拔所得。这个问题十分关键,但至今仍无人提及,更无人讨论。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作价出资或入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出让金后,可以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那么,深圳地铁对万科所划拔的两块作为出资的土地,其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办理了出让手续、是否交纳了相关价金?并购成本是多少,由谁承担?  6.关于万科随意停牌,与高管在停牌前集体精准清仓行为,二者的合法性问题。万科公司,在没有明确重组意向和方案的情况下,眼看着门口来了“野蛮人”,就突然宣布停牌,这种做法有相当的随意性,该行为是否合规,由此造成其他中小股东无法及时卖出股票,从而在近期又突然宣布复牌之后的连续跌停中造成现实的巨大亏损,万科公司是否应当对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亏损负责?同时,万科公司高管有义务出面澄清,是什么合理的理由使得其能如此精确地在停牌前完成减持甚至清仓,其实,万科中小股东有权联名提议,要求监管机构查清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必要时有权联名提起诉讼。反过来看,这样做,既可以还事情一个真相,同时也可以澄清市场中对万科及其高管的一些不利流言。  另外,万科内部的合伙人团队,以及工会持股,其每年从万科所获得的一切财产性收益,也有必要在此次调查中一并查明,因为有评论指出,这种做法类似于小金库,也涉嫌公司财产被一小撮人控制与私分的可能。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公司内部人员或高管层不能有暗箱或黑幕,如果存在上述利益小团体,则完全有必要向全体股东予以澄清公布,否则很难确保做到法律上规定的“勤勉尽职”。  三、宝万争战背后的问题本质  宝能与万科的这场股权争战,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而已,似乎与绝大多数非万科公司股东的人来说,这场争战是与大家无关的,至少在利益上并关联。但我们认为,这种想法是幼稚的、粗浅的,因为这场股权争战的背后问题本质,恰恰是与所有A股投资者、证券市场参与者在利益上紧密相关的,甚至涉及到中国证券市场所有的法律法规是否要推倒重定,涉及到证券教科书是不是要重写。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宝万争战的背后,是股票究竟还是不是“股权”或“权利凭证”。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会直接决定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本质,即究竟是圈钱坑、输血台、赌场,还是融资与投资功能兼备的真正市场。说到底,股票除了圈钱,其中究竟还有没有“权”?如果否认股票上的权利,则股票必沦落为圈钱的工具。“投资-融资”是相辅相承的,就像一枚钱币的两面,而只有反面却没有正面的钱币,就只能是一枚假币!  对于万科管理层来说,在他们眼里,股票就是个“财务投资”的工具,除了分红之外,就不应当赋予股东什么权利,公司的一切权利属于“管理层”。换句话说,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就是给钱与分红的关系。这种想法,在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来说十分普遍,甚至管理层也时常急功近利,错把证券市场只当作输血融资平台,而忽略了其投资功能(红利期待)与市场功能(股权争夺)。事实上,以万科为代表的中国A股市场中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这些年从市场中圈钱总额,与其分红的总额,是严重不成正比的,甚至分红远不如银行同期存款。  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公司经营得再好,好得赛过微软,如果投资下去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稳定的回报预期是红利),那么,这个公司就是个垃圾公司。正如广告所言,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仅管理层得利的好,仅管理层吃肉而普通投资者只能汤润唇,这不是真的好!  证券市场设立的根本目的,并不应该只是向企业输血,而应当是让全国人民享受经济改革与公司成长带来的成果,共担风险,共同受益。健康的证券市场,应当至少有三项功能:以资本运作为核心的融资功能、以红利分派为核心的投资功能、以股权表决为核心的市场功能。而中国A股至今,只有第一项功能,其余两项功能被几乎完全忽略,因此才有人说它是一个赌场!只图吸金不思返利的平台,当然是赌场。  如果宝能万科之争(以及此后类似的股权争战),作为大股东却不能顺畅行使股东权利,甚至有行政力量干预或阻断其股东权利,那么,整个中国证券法都要改写!这不是大股东权利的问题,而是股东大会究竟还有没有必要设置,设置了又有什么用,并且,股票究竟还是不是一种权利凭证。  如果股票不含权利,那么就只是一张“借条”!如果股东权利可以任由董事会或公司高管控制、排斥甚至践踏,那么这种权利就是虚伪的幌子,一个只想掏空投资者口袋却不想赋予股东完整权利的证券市场,就是一个大的骗局。由此推来,整个中国证券市场都要推翻!  当然,要肯定以王石为代表的万科管理层这些年对公司成长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但不能因功自傲,无视法规,更不能说,江山是老子打下的,因此尔等皆为野蛮人,只有向老子纳贡的“权利”。  四、学者们应当怎么说话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二十多年,这次宝能与万科的争战,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反思与对话的机会。但反思与对话,都要讲规则,不能意气挥发。原则上我们认为,在事实没有查清之前,谁都不应该先站立场后再说话,而只能要求查明事实真相,并依照法律来说话!当然,也可以有理有据地质疑,但不能不负责任地鲁莽得出结论。  对于宝万股权之争,学者们应当尽量保持客观,当事人也要学会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客观,用事实来说话,用法律来衡量,而不是大谈什么情怀,什么能力,什么危言耸听或拉帮结派、互挖墙角。相关的法律法规,请参见:公司法、证券法、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如此等等。  依照游戏规则办事,才是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化的正确方向!如果你觉得规则不合理,那么请努力改变此规则,但在规则未得到修订之前,必须遵守法律,按法律办!  在法治的社会里,不要说江山是老子打下来的,所以这里的一切就归老子,那是江湖耍横,而不是社会法治。无论怎么优秀的团队,也要服从股权规则,也要尊重股东大会的意愿,为股东利益服务,而不是自己卖掉股权后还想控制这片山、吃这片山。团队与大股东合作不来,可以有两个办法:一,团队出钱收购大股东股权,实现控制权;二,卷铺盖走人,闯自己的世界去。  到目前为止,宝能仍在规则范围内做事,而万科则一直回避股权回购问题,不敢正面回应大股东与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问题,而在故意打太极、玩口水,有耍无赖之嫌。  事已至此,其实,对事外人员来说,我们并不在乎谁输谁赢,我们只关注:谁尊重事实,谁在打破游戏的规则!  (作者:王家国法学博士 知名财经评论人)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荆毕
    2016-07-20 23:03:31

    回复

  • 段表
    王10这样乱斗就是一个拖,争取时间在做其他的功夫。
    2016-07-20 23:12:52

    回复

  • 柯肩然
    蛇吞象,4倍杠杆,未得大股东许可,和创始人管理层关系恶化。 谁敢这么收购?底气是什么?一手遮天?
    2016-07-20 23:14:29

    回复

  • 毋老
    今天复盘推演,发现有几个比较好玩的股价:最高价:17.42,谐音:要妻死儿,王石要了田小姐,却害死了一个冒充他女儿的人,也害死了他的亲儿子万科。收盘价:跌0.18%,谐音:爹要发,这是宝能要用跌这三分钱向王石挑战啊!
    2016-07-20 23:16:12

    回复

  • 龚玎
    2016-07-20 23:18:22

    回复

  • 祝企
    宝万之争就是利益之争,大家各显身手而已。宝能想吃红烧肉,王石不想让他吃,自然要反制,只要不违法就行。少提什么大股东权利,小股东也有权利,还有其他利益相关方也得考虑。
    2016-07-20 23:24:18

    回复

  • 滑市
    先把停牌前大股东精准卖股票的非法所得并入公司公积金。
    2016-07-20 23:28:32

    回复

  • 鲁秤
    说得太好了,为什么不在其他媒体上发啊!
    2016-07-20 23:32:41

    回复

  • 堵言春
    2016-07-21 00:12:23

    回复

  • 锺回虔
    讲得好!宝万之争不仅仅是控制权之争,这是股市如何定位的大问题!宝能没做错什么,反而万科的所做所为让人反感,是否今后任何人或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入股票都要先通报公司,并报告资金来源?万科近来的言行非常不像一个上市公司应该有言行,懂事会是股东投票选举产生的,那为什么股东不能提请招开股东大会罢免股东认为不再称职的懂事或懂事会呢?如果大家都效仿万科的做法,是不是所有的现任懂事会都可以永远不会换人了?!
    2016-07-21 00:20:05

    回复

  • 蓝妮觅
    王石就是咬主人的狗,谁还敢收养呢?它的丑恶行为已尽人皆知,支持它的就只有华山和刘猪喂两个打手,刘元生是被王石无耻利用的。
    2016-07-21 00:46:09

    回复

  • 邴纾
    收藏了,看了这么长时间的评论,终于有一个懂法律的人出来说话
    2016-07-21 01:31:34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