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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公司章程(2017年6月)

甄拉

(发表于: 华联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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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二一七年六月八日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件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条 公司于 1993年 12月 13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复[1993]144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股票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8年7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1998]205号”文批准,增发人民币普通股(流通股)8,000万股,同时向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2,185.414万股法人股,本次增发的股票于1998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2003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2003]42号”文批准,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流通股)9,000万股,本次增发的股票于2003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China Union Holdings 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1103-1109室)。邮政编码:51803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1,487,712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不断探索、追求促进可持续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施以科学管理方法和理念,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生存与发展环境;积极打造核心产业规模,发挥规模效益,使公司得到长足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提供满意回报。第十三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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