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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1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1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更正前:2、关于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相关协议(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视科传媒2018年12月31日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余额(按单一合同)应全额收回,未能按时收回的金额由冉十科技原股东以现金补偿,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补偿完毕;同时,曹林芳女士自愿提供其所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票进行质押,以作为对该应收账款承诺的担保;更正后:2、关于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相关协议(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冉十科技2018年12月31日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余额(按单一合同)应全额收回,未能按时收回的金额由冉十科技原股东以现金补偿,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补偿完毕;同时,曹林芳女士自愿提供其所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票进行质押,以作为对该应收账款承诺的担保;原公告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做变更,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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