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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尔:关于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2016/9/14)
公告日期:2016-09-14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6-089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以邮件形式提交的《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公告》(详见附件)。在该回复公告中,就本公司询问的有关京基集团以及陈华是否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过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过资金、晶报题为《康达尔,能否逃脱“野蛮人”的虎口》的报道是否属实等问题,京基集团回复“本公司在增持康达尔股份的过程中,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华先生未曾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支付300万元的投资款”,同时还认为“晶报题为《康达尔,能否逃脱“野蛮人”的虎口》的报道不属实”。京基集团以及陈华对于本公司提出的直接或间接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过资金、媒体的质疑报道等问题多次故意不做出明确回复,本公司已经向深圳证监局提供过陈华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支付300万元投资款的证据,该证据已充分证明陈华向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过资金,京基集团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历次信息披露及问询答复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本公司将就京基集团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交易所进一步反映。附件: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公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附件:[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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