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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康达尔争夺战,监管机构如果缺位将致市场灾难

江休堂

(发表于: 康达尔股吧   更新时间: )
万科、康达尔争夺战,监管机构如果缺位将致市场灾难
近年来,上市公司敌意收购风起云涌,因牵涉巨大的利益,收购与反收购的战事尤其激烈。深圳,宝能系收购万科(000002)、京基集团收购康达尔(000048),两家上市公司敌意收购攻防战正如火如荼! 半年之久的宝能之争加上近期加入战斗的华润,万科控制权之争从“捉对撕杀”演变为“三国杀”,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长达两年之久的京基与康达尔之争,近期也是愈演愈烈,康达尔原控股股东华超投资举报京基集团隐瞒收购一致行动人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康达尔董事会作出决议剥夺京基集团所持股份的投票权,京基集团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现任董事、起诉康达尔及现任董事要求赔偿损失4900万元,康达尔控制权之争进入高潮。 说来也巧,这两个敌意收购案例有诸多相似点,万科与康达尔均在深交所上市、注册地均在深圳。两个“野蛮”收购人宝能系、京基集团都是深圳本地公司。两敌意收购人在近日均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各自目标上市公司的现任董事会、监事会(职工监事除外)。两上市公司均质疑对方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 两家上市公司攻防战中,当事人以股权、规则甚至情怀为武器,以合纵连横为战术,提议、举报、声明、指责迭出,朝对方“命门”猛烈攻击,将战火烧向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法庭、舆论场,搞得市场看客眼花燎乱,仿佛在看资本市场的《纸牌屋》连续剧! 由于当事人各执一词、各抛对已有利对敌不利的证据,谁也说服不了谁。围观人士也很难判断各方抛出的证据是否属实,各方质疑、指责的事实是否存在。如果任由当事人自行博弈,受利的肯定是没有底线的一方,受损害的肯定是资本市场秩序、证券法律尊严、中小股东利益,甚至出现最坏的结局:各方利益均受损的“多输”。 在当事人和看客的众声喧哗中,清醒的人自然将希望的目光投向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这两宗敌意收购案中,针对相关主体的信息公告或媒体提供的线索,接连出具关注函,要求相关主体回复。本人觉得交易所是尽职到位的。只是因为交易所是自律监管机构,调查手段有限,也没有强力的处罚手段,相关主体如果在回复中敷衍了事甚至故意隐瞒,有时也无可奈何。 在交易所穷尽手段仍无法给公众真相之际,不少业内人士、媒体希望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尽早介入调查当事人的举报、质疑。 在万科并购战中,黄奇帆也罕见发声,主要观点如“首先查资金规不规范?”“政府只要从法律的角度,公司法的角度,市场规则的角度就可以把这些事解决。但是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由企业自己扯的话,这个事好像是一锅混汤,搞成每天的新闻亮点”“政府在管理上要对各个专业管理执行到位,同时要对穿透性的、叠加性、综合性的监管也要到位”。有一个资本市场的网络大V就万科并购战写了一封致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公开信,要求三会调查宝能资金的合法性,要求确认万能险资金能否用于并购和投票。当然,也有对万科管理层不利的举报,比如万科管理团队设立的两个合伙人基金涉嫌内幕交易。 在康达尔争夺战中,康达尔、康达尔的控股股东携详实资料向深圳证监局举报京基集团12名一致行动人曾为京基或京基下属企业员工,一致行动人购买康达尔股票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京基集团,控告京基集团敌意收购构成虚假信息披露、情节严重。很多媒体不断发表文章,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早介入调查,查清康达尔的举报是否属实。笔者认为,华超投资公布的京基以林志为首的12名一致行动人的身份信息相当详实,包括这些人在京基下属企业就职的公司名称、起止年限、职位,相当有说服力。如果12名一致行动人曾为京基员工的身份属实,这12名自然人购买康达尔股票的数亿资金来源于京基集团的怀疑成真的可能性就很大。没有人会相信12名普通员工能有数亿的自有资金!交易所对京基连发两个关注函后,京基在第一个答复函中承认2名为前员工,在第二个答复函中承认5名为员工(或曾为员工),但一口否定一致行动人的购股资金来源于京基集团。深交所囿于职权、调查手段所限,可能无能为力了。但这些明显、重大疑点无疑需要深圳证监局的进一步调查。 上市公司敌意收购中的攻防战是一种市场行为,监管部门要充分尊重相关主体在游戏规则内的搏弈。但监管部门的职责是要确保这种攻防战在法律规则范围内进行,不能逾越。证券监管部门如何做到尽职归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堪称一门艺术! 上市公司收购战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重点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资金来源不合法、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虚假信息披露、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等。笔者认为证券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敌意收购战中至少要履行以下职责:有举报有控告,就要调查到底!有违法,就要给予处罚!给举报人、控告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如果举报人、控告人又提出新的证据、线索的,就应继续调查,直至穷尽调查手段。 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作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我国《证券法》第180条赋予证监会广泛的调查措施:1、现场检查权;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3、询问并要求有关主体作出说明;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5、查阅、复制当事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方面相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时,经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证券法》第11章“法律责任”赋予证监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等等处罚权。 笔者认为,证券法赋予证监会、证监局的调查权是广泛的、有效的。具体到万科、康达尔控制权争夺战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站在监管第一线先行询问了诸多市场关注的事项。深圳证监局责无旁贷地应调查如下事项:万科的管理团队设立的合伙人基金是否从事内幕交易、宝能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华润与宝能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证监会还应联合银监会、保监会对万能险资金是否能用于购买股票进行解释,以回应公众疑问。 对于康达尔争夺战,深圳证监局应积极行使《证券法》第180条规定的第5项、第6项调查权,重点调查京基集团原一致行动人是否曾为京基或者京基下属企业的员工,12名一致行动人购买康达尔股票的资金来源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京基集团,根据康达尔提供的证据材料到社保局核查一下相关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就会真相大白,到证券公司查一下12名一致行动人资金账户的资金来源并查到最终出资者,就会真相大白! 为了避免万科、康达尔两家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战成为“一锅混汤”,为了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期待深圳证监局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地行使调查权,给当事人一个交待、给违法者一个惩罚,给中小投资者、公众一个真相! 相反,证监部门如果怠于行使职权,有举报、有质疑、有控告不予调查或者只是进行敷衍了事的调查,任由当事人搏弈,将会使上市公司长期处于不稳定壮态,管理层无法安心从事经营管理,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和中小股东利益,最终让违法、超越底线者获利!中国的资本市场会不断堕落、沉沦,最终走向灾难!如果监管部门偏袒一方,有案不查,违法不究,就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本身就是市场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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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坪
    如果迟迟对有关方面的质疑不予回复可以让收购顺利进行,那么市场的游戏规则能否继续维持?
    2016-07-14 06: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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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栾来冒
    那如果行政处罚可以为恶意持股行为“洗白”,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成为一种“合理手段”?
    2016-07-14 06: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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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外切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康达尔董事会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的“据理力争”,京基的收购是否就会被“默认”为合法?
    2016-07-14 0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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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兵弗
    康达尔董事会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的“据理力争”
    2016-07-14 06: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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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研其
    如果京基真的被认定持股合法并最终真的成功收购,那是否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反面教科书,为恶意收购提供成功先例?这样的行为显然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由谁来保障?
    2016-07-14 06: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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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玫
    这文章明明就是康托写的,还拉了个万科干嘛!真搞笑!京基集团股票不是偷的,是花真金白银买的,你管他怎么买的,总比你康达尔董事会光天化日之下转移上市公司资产强太多了吧,资本买股票,总是要回报,和小散户的本质利益一致,而且公司多了个监管不是更好吗?什么样的人怕有人监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心里有鬼
    2016-07-14 0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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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佐
    是对窃贼的灾难
    2016-07-14 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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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冰宋
    2016-07-14 0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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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冷恕
    傻瓜都看得出是康的托,近期康顾了一批托,现雇现托,吧龄都是一个月
    2016-07-14 09: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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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昆拱
    顶你一个
    2016-07-14 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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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刑砧
    反正这次股东大会我肯定投反对票,虽然股票没多少?但尽自己一份力
    2016-07-14 11: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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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僪枕乾
    清查资产转移,伪造数据报表
    2016-07-14 14: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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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茹巳火
    2016-07-14 15: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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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佰而
    要好好查一下这个文章发表人的IP地址,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07-14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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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血忍
    2016-07-15 0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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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吊
    要查查天价建筑合同的事~~~
    2016-07-15 0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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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九怡
    2016-07-15 0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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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宫爹岐
    非常期待彻底调查结果,真的不想再这样猜测了。
    2016-07-15 0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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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肩宴
    市场人士已经看出了京基集团在收购过程中涉及信披违规现象。
    2016-07-15 0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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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迎
    后果挺让人担忧的啊,股友们已经不淡定了。
    2016-07-15 0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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