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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再次举报,坚决和腐败作斗争

屠粉

(发表于: *ST川化股吧   更新时间: )
我将再次举报,坚决和腐败作斗争
我将再次举报,支持者请贴出黑重组违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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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胃
    重整计划中:川化股份重整投资人是一个整体概念,其权利义务是一个整体。到遴选的时候,变成了可分割的两个部分,一个是主投资人,一个是非主投资人。重整计划中,川化股份重整投资人的选择条件和受让股份的条件是明确的,是覆盖在整体重整投资人身上的。到遴选的时候,却只覆盖在主投资人身上。在逻辑上,犯了缩小覆盖范围的错误。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这一点通过股份锁定,就表现的清清楚楚,8亿受让股,这样一弄,只覆盖在4亿多一点的股份上了。重整计划中 “川化股份重整投资人参加遴选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4、“作出业绩承诺的重整投资人”,根据语义分析,川化股份重整投资人的受让转增股份的条件就已经包括1.2.3项,第3项自然就包括作出业绩承诺,那么”作出业绩承诺的重整投资人”就是全体重整投资人的义务,而不能主投人来单独作出业绩承诺。不知道中银的律师学习过逻辑学没有,还那么振振有词。
    2016-11-16 16: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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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思
    2016-11-16 1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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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中
    我也很快举报,支持者贴出举报材料!
    2016-11-17 1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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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凹欲
    2016-11-17 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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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天
    重整计划虽然是经过股东大会通过了的,但并不代表可以任意细化,如果要细化,也必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否则就会有篡改的嫌疑。
    2016-11-17 1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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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布西
    支持维权!
    2016-11-17 19: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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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私舷
    支持
    2016-11-17 1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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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同哇
    支持你
    2016-11-17 2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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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级峙
    2016-11-18 0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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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郜季
    2016-11-18 0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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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站亟
    2016-11-18 02: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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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埃财
    然并卵
    2016-11-18 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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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卞勺
    然并卵
    2016-11-18 2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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