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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蔚痔借

(发表于: 四环生物股吧   更新时间: )
四环生物: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15年12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12月22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以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412,765,1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53,626,9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6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59,138,2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本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召集人资格,本律师认为: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且在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选举许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林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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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庶
    好 就该这样 几个亿的投入 1000万说扔就扔 支持广州董事 罢免垃圾孙
    2015-12-24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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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阎平娘
    新官上任三把火,25元见
    2015-12-24 1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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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什娘
    未通过 利空 明天麻烦
    2015-12-24 19: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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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钮型
    凡是阴谋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期待四环摆脱内幕交易的怪圈,在主业或高端产业上凤凰磐涅!!11
    2015-12-24 19: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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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指志
    明天麻烦大了去,开盘会大跌么
    2015-12-24 1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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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茹仇汪
    利好还是利空?
    2015-12-24 1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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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肚
    利好啊 阳光一家独大成为历史 4亿资产想1000W贱卖被否决了 期待后期运作
    2015-12-24 1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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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艮
    卖地皮也不止1千W、又一个没有股票的跳出来了!
    2015-12-24 19: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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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苓料
    不良资产不剥离能行吗?只会拖累四环生物 不让卖哪就继续往里搭钱 没回报 不算利空?
    2015-12-24 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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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户矩
    问题在于要找到 疮的根源,不是掩盖,4亿元变现1000万,仅仅是市场的原因不是人祸?找到 了根源才能整改,才能防止类似决策发生,四环才能获得置之死地而新生,,,如果腌盖,保不准下面又要上树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通过好过通过千倍
    2015-12-24 2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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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欲丁
    剥离不良资产可以 你公开透明来啊 4亿的资产 仅仅3年变成1000W 还卖给本地一家刚注册不久资本50W的企业 你说这是什么玩意 否决才是对的
    2015-12-24 2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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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味婧
    孙国建的势力也不可小觑!他们的票数占49.68%,要不是大家团结一致,要想战胜他们,谈何容易!由此可见,为什么孙国建能长期占据一把手的宝座,(尽管业绩极差)这与那帮人的势力很大是分不开的!
    2015-12-24 2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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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加付
    傻户,你这智商还炒股,丢人败兴
    2015-12-24 2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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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宅
    股友:老百姓55207说的有理,新疆爱迪转让给50万注册的小公司(他们随便叫个人就可以注册个皮包公司),其实就是阳光系玩的九九,真不知道里面水有多深?
    2015-12-24 2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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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竟恰
    利好
    2015-12-24 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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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忍
    不良资产要剥离,但是不等于要贱卖,要内幕交易!
    2015-12-24 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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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卯兹
    明天就知道谁丢人败兴
    2015-12-24 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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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阎朋
    你们几个天天绑一块喊跌累不累
    2015-12-24 22: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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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崇宣
    典型的利益输送
    2015-12-24 2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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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帷者
    典型的利益输送,怎么不反对!!!你会炒股吗?sb
    2015-12-24 2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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