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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03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6—006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增加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韶能股份”)于2016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83号,下称“《反馈意见》”),并于2016年2月2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告。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2016年2月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前海人寿”)和前海人寿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就股份锁定增加如下承诺:一、前海人寿承诺前海人寿自成为韶能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之日起至今,不存在减持韶能股份的股票之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行为。前海人寿已于2015年8月出具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韶能股份162,127,425股股票;于2016年2月再次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前海人寿持有的全部韶能股份162,127,425股股票。前海人寿本次认购的韶能股份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韶能股份的股票之计划。二、钜盛华承诺钜盛华本次认购的韶能股份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韶能股份的股票之计划。特此公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2月2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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