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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及其女儿王佳哲的违规减持已明显违反《公司法》142条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时出姓

(发表于: 盛达矿业股吧   更新时间: )
王伟及其女儿王佳哲的违规减持已明显违反《公司法》142条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大家向证监会举报公董事王佳哲及其父王伟今年7月13日起连续减持超其持股总额50%的违法行为.《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另根据证监会限售股减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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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炷牟
    支持
    2016-07-23 14: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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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秒借
    支持楼主。另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盛达矿业拟披露中报是日期是2016年8月26日。所以7月26日以后王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果再减持,就更涉嫌内幕交易罪。
    2016-07-23 1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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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炎徐
    去跟110说
    2016-07-23 2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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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甸
    证监会举报平台举报——done
    2016-07-23 2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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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贲袁
    2016-07-24 1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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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粉
    要追究王伟的责任
    2016-07-24 1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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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徒
    你们简直弱智啊,人家是辞职不干了,所以必须把手上的股票全部卖掉
    2016-07-24 12: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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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蔺占
    你才白痴,应当通过大宗的。
    2016-07-24 12: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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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赤杯
    王佳哲肉肉很多呢
    2016-07-24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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