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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益汰而

(发表于: *ST新亿股吧   更新时间: )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2016年12月14日,我们收到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听证注意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见附件),在该《告知书》中,新疆高院明确提到:不允许证监局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记者旁听。我们认为,公开、透明是公正审理的前提,公开、透明也是司法活动的普遍原则,本次听证事项不涉及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本案依法应公开进行。新疆高院现在强制我们接受“闭门听证”,其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基本的法治精神,我们认为新疆高院已表现出了明显的倾向性,听证会已难保公正。新疆高院这种明目张胆地违法行为必将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一个大大的污点。贵院代表了中国法律的最高尊严,贵院不能对下属法院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为确保法治精神不被玷污,在新疆高院已明显违法的情况下,我们恳请贵院提审案件!新亿股份小股东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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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非
    2016-12-15 16: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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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破
    哪里来的消息,和新亿有关吗?
    2016-12-15 1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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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恢孩
    怎么没有关系?
    2016-12-15 1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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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裘只前
    枉法
    2016-12-15 18: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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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宛
    2016-12-15 1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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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炭斗
    2016-12-15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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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岑玖吾
    2016-12-15 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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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旃耳
    公开,公平,公正
    2016-12-16 0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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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文峥
    2016-12-16 07: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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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妲斗
    请证券时报、法制报、新闻30分、上海证券报等国内报刊记者到场
    2016-12-16 0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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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佛宅
    上去啊
    2016-12-16 08: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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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技
    好好好
    2016-12-16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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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勾叙然
    2016-12-18 2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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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纺思
    2016-12-20 1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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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妯旭
    2016-12-21 07: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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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研其
    2016-12-22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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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原沱
    (3)过户机构收到旧股东的过户通知书、旧股票与新股东印签卡后,进行审核,若手续齐全就立即注销旧股票发新股票,然后将新旧股票一起送签证机构,并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内容。签证机构的作用是检查公司有无超额发行及伪造股票等。发行公司一般不得自行设置签定机构,必须委托金融机构,并且,负责该公司过户手续的金融机构不得充当签证机
    2016-12-24 08: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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