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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最高法打回强裁方案重审

梁斗畜

(发表于: *ST新亿股吧   更新时间: )
强烈要求最高法打回强裁方案重审
如何纠错!最高法打回强裁方案重审!高发现场很重要在《证券法》还没有完成其必要的修改前,当前并购重组中的一些怪事不仅与注册制改革趋势冲突,也难免发生与投资者维权要求相矛盾的情形。这就更迫切要求投资者将以往所习以为常的求保护和等保护,化为奋力自卫的自我保护。在这方面,*ST新亿破产重整就是典型的一例。由于此前方案被中小投资者否决,*ST新亿1月发布公告称,收到塔城地区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尽管*ST新亿破产重整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硬伤”,例如,在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前,公司已在乌鲁木齐市新址召开了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两次董事会,而2015年所变更的塔城注册地址至今仍处在建筑施工中,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该公司破产重整案依法应由塔城地区中级法院而不是由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管辖。而据公司三周前的公告,其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转增事项已进入实施阶段。这意味着这一存在争议的重整方案由于已被法院“强裁”的既定事实而成为难以纠错的铁案。而随着除权日的到来,在现有股东被迫承受高达67.15%的账面亏损的同时,大股东新疆万源稀金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其他10家投资人,却获得29.25%账面收益。对此,上交所连发12道金牌式的问询函也未得到充分翔实而可信的回答,那些*ST新亿的中小投资者又该怎么办呢?向谁去声张他们的正当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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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件外
    2016-04-15 09: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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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溥拔
    2016-04-15 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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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屏
    公平,公正,有的人都只是说的好听
    2016-04-15 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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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庾符制
    2016-04-15 1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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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决
    1:大股东身份待定。2:塔城依法不具管辖权。
    2016-04-15 13: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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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哀
    强烈要求重审
    2016-04-15 1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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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圃彦
    强烈要求重审
    2016-04-15 1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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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利
    1:大股东身份待定。2:塔城依法不具管辖权。
    2016-04-15 1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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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牧泡
    强烈要求重审
    2016-04-15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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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始羞
    2016-04-15 15: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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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奂飞
    永远保持你的账户上有40%的现金,甚至要学会空仓。
    2016-04-15 15: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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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杜佛
    2016-04-15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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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呆助
    战友们,跟我一起狂顶吧
    2016-04-22 18: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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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屹佛
    2016-04-23 13: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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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百
    2016-04-23 13: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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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则建
    上市公司以后就不要用心经营上市公司了。
    2016-04-23 13: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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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校
    2016-04-23 14: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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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逄兆向
    2016-04-23 14: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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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甸
    2016-04-23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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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安木
    2016-04-23 14: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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