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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苍届彦

(发表于: 仁和药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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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3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再次将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五)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5:00—5月25日15:00。(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七)出席对象1、截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提案名称:1、审议《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公司 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审议《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二)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三、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总议案:除累积……[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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