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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配套募集97亿要泡汤!新重组管理办法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包建爽

(发表于: 格力电器股吧   更新时间: )
格力配套募集97亿要泡汤!新重组管理办法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格力配套募集97亿要泡汤!新重组管理办法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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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委倒
    快跑
    2016-09-09 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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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邬沐何
    泡汤更好
    2016-09-09 1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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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姹幽
    二,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延长股东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
    2016-09-09 1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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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胖侯
    2016-09-09 1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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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右规
    那么只有130亿的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了。难怪方案注明不以配套资金是否募集成功为收购条件,看来中介和董姐及银龙早有预期!是真高人!
    2016-09-09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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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妻吟
    好事,仅收购少定增
    2016-09-09 17: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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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婉永
    拜托,人家证监会说的是重大资产重组!!!我们的格力董女士和银隆的魏先生,已经巧妙规避了,格力购买银隆不算重大资产重组。只是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2016-09-09 17: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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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尾晋
    读多几年书再出来吧!
    2016-09-09 17: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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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审核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09-09 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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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讼
    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以下两部分:(1)公司在向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银隆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以及(2)向包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十(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配套融资”,与本次收购以下合称“本次资产重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2016-09-09 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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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玎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法、锁定期、聘请中介机构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2016-09-09 18: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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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寇匡
    谢谢渔则成老师的指点!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不能混淆,不构成借壳上市并不等于不是重大资产重组。
    2016-09-09 18: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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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柯
    三人行,必有我师!受教了。
    2016-09-09 19: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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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形
    好。
    2016-09-09 1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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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卦卷
    看看公告,是重组
    2016-09-09 2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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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省
    是真的吗?格力定增要黄?
    2016-09-09 2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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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锺奶
    好!
    2016-09-09 2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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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峡害
    格力这次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2016-09-09 2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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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孝弋
    97亿百分之百要泡汤,算是利好吧,周一涨七、八个点。
    2016-09-09 2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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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阙禾奎
    问:既然公司公告中已经表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什么在定发行价时还要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而不是按照证监会2015年新规要求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能超过20个交易日,如超过需复牌后交易20个交易日再作为定价基准日之规定执行?(来自 深证互动易) 格力电器 答: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适用《重组管理办法》,即使相关指标不构成重大,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仍需要证监会核准。
    2016-09-09 21: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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